关于《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政策解读
一、制订背景
2016年党中央、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,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印发了《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》,为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,落实国家事权,围绕加强党的领导、坚持正确方向、加强政治把关、健全教材体系、注重改革创新等五个方面加强教材管理。
二、制订过程
(一)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际情况形成初稿;
(二)召开由浙江师范大学课程教材中心专家参加的《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》拟制专题研讨会;
(三)《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教研机构、学校及地方课程教材审核专家的意见建议;
(四)到宁波、嘉兴、绍兴、衢州、台州、舟山等6个地区实地调研,通过座谈会听取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专家、校长、一线教师对《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建议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浙江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》参照《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》的章节,分为总则、管理职责、编写修订、教材审核、选用使用、保障机制、检查监督、附则等八章。主要内容如下:
第一章:总则。明确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、适用范围、政策导向、地方特色以及基本制度。
第二章:管理职责。明确管理体制,省、市、县及学校职责。
第三章:编写修订。主要提出对教材编写依据、编写单位、编写人员、主编负责、编写团队、修订制度等提出要求。
第四章:教材审核。明确省级地方课程教材政治把关、审核机构、送审方式、审核要求、审核程序、审核结论等要求。
第五章:选用使用。对教材选用工作原则、机构、程序要求、更换、跟踪、使用监督提出了要求。
第六章:保障机制。对教材工作提出保障支撑、激励机制、信息化管理提出要求。
第七章:检查监督。提出教材审核、选用等纪律、监督要求,明确退出和追责机制。
第八章:附则。明确相关参照管理的教材及发布实施的时间。
四、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
(一)有关总则中的适用范围
经过讨论,界定为:一是浙江省中小学选用和使用的国家课程教材,二是编写出版的地方课程教材,三是编写出版的校本课程教材。
(二)有关体现地方特色的条款
结合浙江地方课程设置特色,将地方课程教材分为通用和专题两类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的校本课程教材,严格按照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精神,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,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;根据各地意见,普通高中确需编写出版的,按规定送审。
(三)有关教材的管理体制和职责
深入研究课程改革新趋势,尝试创新教材分级管理机制。
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全履行国家规定的教材管理职责。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负责校本课程教材质量把关的职责。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加强校本课程监管,构建学校间共建共享机制。
(四)有关教材选用工作
国家即将出台有关教材选用的管理办法,在本细则中不再细化选用主体及各职责。
(五)删减了出版章节
因为所有条款完全按国家规定,不再重复。